2023年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招聘工作人员4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7 文章来源:苏州市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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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医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医学院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科学院院士7人(含双聘院士),美国国家医学外籍院士1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78人次。

  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由苏州市人民政府和南京医科大学共同创建和建设,学院以研究生教育培养、临床和公共卫生研究等为主要方向,包含三个创新中心和一个公共卫生高等研究院。三个创新中心分别是:省部共建恶性肿瘤个体化诊疗(苏州)协同创新中心,致力于创新型肿瘤防治体系研究及临床应用;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苏州),致力于出生缺陷防控治疗、干细胞前沿技术研发等生殖医学关键技术的优化创新、临床转化和产业融通;江苏省心血管病转化医学(苏州)协同创新中心,致力于探明高发心脑血管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并搭建重大心脑血管病研究公共平台。

  现根据学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共4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各个招聘岗位的条件详见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的岗位要求,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审核,如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三、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请通过苏州市立医院官网(http://www.smh.cc),选择“人才招聘”专栏进行报名。

  2.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

  非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有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为确保报名系统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环节的可操作性,请个人相关情况填写完整、准确,并上传相应附件。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某个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该岗位报名

  2.如报名资格初审过程中材料不全者,请在接到邮件通知或系统站内消息通知的规定时间内补全材料,否则视作放弃。

  3.如资格初审通过,将会通过报名邮箱或系统站内消息推送报名成功信息,请及时登录查看。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证件照、基本信息、各阶段学历教育信息、履历信息、就业推荐表等附件信息),在招聘全过程中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学院将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根据学校情况、在校期间任职情况、获奖及荣誉情况、学历专业情况、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工作经历等要素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择优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1.面试前由学院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由学院另行邮件通知。

  3.面试按照制定的面试方案执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4.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需求,由学院确定进入试岗人员。

  六、试岗

  根据岗位需要安排试岗,试岗具体时间由学院与应聘者沟通后确认。试岗期间的表现为考察、录用提供参考,试岗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1.试岗合格后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学院对通过考试、试岗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

  八、录用与聘用

  1.学院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2.面试后、办理人员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学院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3.录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凭身份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报到后与苏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九、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科技人才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2364512

  附件:招聘计划

  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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