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备案制教师招聘275名简章

发布时间:2019-12-20 文章来源:中国吴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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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实施意见(试行)》,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275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 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财会教师岗位除外)。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27日至2001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傅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四)以相应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相应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技职称的不受户籍限制。

  (五)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遗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中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苏州生源的毕业生视为具有苏州户籍,按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七)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X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 20KB以下)。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9:00到12月30日下午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毎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吴江中专(吴江区松陵镇松陵大道1200号)。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 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资格审核表,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2. 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须携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先接受资格初审,通过后再接受资格复核:

  (1)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2020届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否则视为不具有报考资格条件;④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参加国考的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否则视为不具有报考资格条件。

  (2) 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洽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3) 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报名者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在现场资格审核对应时间内向吴江区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主管部门陈述申辩,招聘主管部门对资格审核异议当场处理。

  4. 复核通过后,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月9日上午9:00至1月10日下午16: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2. 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3. 本次招聘允许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学科的岗位。

  4. 江苏省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江苏省户籍的考生,苏州市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大市户籍的考生。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口。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5.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6.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 毕业生;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 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 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19年12月30日前符合。

  9.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 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1月12日(周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 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结果。

  (二)面试

  1.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其中音乐、体育、美术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其面试成绩包括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各占面试总分的50%。

  3.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进行,体检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 政审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 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曰。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区教育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确定具体岗位(学校)后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公布。同时公布选岗办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的备案制教师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吴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派遗合同》,在职期间薪资报酬比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备案制教师首聘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经考核不胜任教学岗位要求的,由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遗机构,劳务派遗机构按合同条款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

  八、 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51、 63981953、63981967、63981971,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

  九、 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备案制教师公开招聘职位简介表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19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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